"博士学历"。 在职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是一种非学历教育。申请人在获得学位后,只表明其在学术上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具有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的同等学力(学习能力的“力”),不涉及学历。因没有全脱产在校学习2-3年,申请人的学历并没有改变,所以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不能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在职研究生则是国家计划内,以在职人员身份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后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教育的一种类型。在职研究生在报名、考试要求及录取办法方面与脱产研究生相同。是经过学校录取的正式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毕业的学历。在职人员可以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报考正式研究生,录取后经学习最后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也可以以同等学力人员的身份申请硕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硕士学位,获得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它和通过考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所获得的学位证书是一样的。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与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的区别在于在职攻读专业学位需要先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录取后在职参加学习;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没有入学考试,可以先参加课程学习,培养方案与全国统招硕士培养方案相同,在学习过程中参加全国外语考试,部分专业还要参加专业综合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可连续参加四次考试。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所获得的学位为与全国统招硕士学位相同,为学术型学位(Academic degree),如工学、理学、管理学等;专业学位为应用型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一般为专业领域硕士学位,如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非学历教育;不能确认学历为研究生。该班是以某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为教学内容、对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或相当学力程度的在职人员进行较系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能力培训的一种教育形式。它不是一个层次的学历教育,不与研究生教育的学历、学位挂钩。(根据教育部关于学历常见问题的答复精神及区教育厅关于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常见问题的答复精神)7、如何认定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答:(1)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认定:2000年以前的学历证书,可以向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查询,并由该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也可以向毕业院校的教育主管部门核实。教育部决定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审核、备案的技术性、事务性和网上查询、认证服务工作,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2)学位证书的认定:1981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学位认证要把本人的学位证书结合学籍材料一起认定,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3)国外学历、学位的认定:以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评估认证为主要依据,如有疑问可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查询。关于干部变更学历、学位,出具的材料有疑问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查询认证的,必须强调以下三点:一是先征求干部本人的意见,本人同意方可进行查询认证,认证结果及时通知本人。二是本人不同意进行查询认证的,组织上不能变更其学历或学位,本人也不得更改原学历或学位。三是认证所需所有费用由本人支付。8、如何认证党校学历?答:在党校学习获得的学历有两类:一类为国民教育学历(党校的国民教育学历,是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后在党校就读的人员所取得的学历);一类为党校学历。中央党校的“党校学历”班次有:培训部自1983年至1989年举办的二年制、三年制干部培训班,毕业时确定为中央党校研究生班学历;进修部于1983年至1985年举办的二年制文化进修班,毕业时授予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研究生院于1993年试办、1994年正式举办在职研究生班次;函授学院举办的中央函授学历班次分为四类:一是招收具有高中文凭和三年以上工龄的党员的函授大专班;二是招收有大专文凭和工作两年以上工龄的党员干部的函授普通本科班;三是招收有大专文凭的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函授本科班;四是在职研究生班。根据国家教委成人教育司《关于党校、军队院校学历与国民教育学历关系问题的通知》(教成司[1995]50号),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因此,党校学历不能作为报考国民教育系列第二学历、专升本等教育的学历依据。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党校教育的有关规定,我区自治区党委党校、各市(地)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和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广西区团校)举办的学制二年以上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研究生班,学员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的取得党校学历证书。党校学历证书规范且容易认定,中央党校、自治区党委党校、市委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如有疑问可向同级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发证学校查询。9、如何认证军队院校学历?答:军队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教育,是国家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1993年(不含)以前军队院校毕业的学院,凡符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以往毕业的学员学历问题的规定》所领取的学历证明;1983年至1992年经军队成人教育和1983年至1993年军队生长教育毕业的学员,凡中央军委批准,按照总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参加地方或者军队统考,符合招生政策规定被录取并取得学籍,经军队院校培训合格所领取的学历证书,国家和军队均予承认。1993年起军队成年教育和1994年起军队生长干部教育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凡未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制”的毕业(结业)证书者,国家和军队一律不予承认。军队院校的文凭,按照国家教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和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995]参训字第034号)以及总参谋部军训部、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换发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通知》([1995]
参训字第083号)等文件精神认定。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发证的院校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查询。10、在干部任免审批表中“学历学位”栏如何填写?答:“学历学位”栏反映的是干部的文化程度。文化程度,是指人们接受教育和掌握各方面科学文化知识的情况,通常用学历来衡量,如大专、大学本科、研究生等。“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填写时应分别填写。填写的具体要求是:(1)“学历”应分别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这里所指的学历,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XX学力”。(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注意:“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的区分。中组部的解释:“全日制教育”是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录取,在普通高(中)等院校就读,毕业后分配(派遣)参加工作的人员;有的干部参加工作一段时间后又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录取,在普通高(中)等院校就读,与原单位脱离了人事关系,毕业后重新分配(派遣)参加工作的,也属于全日制教育。“在职教育”就是指在工作岗位上,一边工作,一边就读的形式,基本上没有与单位脱离人事关系(如编制、工资、工作关系等仍在单位)。因此不能简单地将全脱产学习视为全日制教育。(3)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又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其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栏;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填入“在职教育”栏。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注“中央党校”或“省(区、市)委党校”((6)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中不填写(7)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理学学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8)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力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获得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力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则在“在职教育”栏中填写“研究生
经济学硕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人“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11、档案中应有的学历材料有哪些?答:2002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认真做好干部学历、学位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本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过在职学习持有并载入档案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清理。核查的根据是干部档案中学历学习的记载,无学籍材料的一律不承认其自己所填学历;学籍材料不齐全的必须补齐关键材料,才能予以认可。档案中应有的学历学位材料有:(1)“文革”以前毕业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2)1970—1976年入学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3)1977年以后入学的须有:a,大学本(专)科学历须有高校学生登记表、高校学生学习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b,硕士研究生学历须有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硕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硕士学位决定及有关材料,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学历材料中还应有专家推荐表;c,博士研究生学历须有专家推荐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博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博士学位决定及有关材料;(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单、国家统考科目统考成绩单、授予硕士学位决定及有关材料;(5)获得党校学历的,须有学历证明、学院登记表、学院成绩表和学院毕业鉴定表;(6)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有本人护照(复印件)、获得的国外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院校学习的成绩单、出国前最后的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进行评估认证的证书(由本人自行申请取得)等。(7)获得其他学历的,须有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材料。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广州便民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