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实际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领居住证;
(二)也可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办理;
(三)或者公安、来穗部门开发的各类自助申报移动终端进行申报办理居住证申领手续。
自助申报移动终端入口请看文末“温馨提示”。
领取资料:
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自受理日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受理凭证,到申领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领取《广东省居住证》。
若是代为领取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选择速递方式领取证件的,由速递公司负责送达申办人。
具体领取事项可咨询现场办理工作人员或可查看受理凭证上面的信息。
注: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需签注一次。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内发放。
办理费用:
(1)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办理单位不得收取费用。
(2)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证件工本费。
办理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77号天贵商务5楼501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广州便民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