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社保服务对象
1、自由职业者;
2、个体工商户主未开社保户的;
3、离职后暂时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
4、在职的单位未缴纳社保的;
5、辞职在家的待孕产妇想要享受生育保险的;
6、流动的就业人员;
7、需要在广州买房的外地上班的人员;
8、需要在广州买车的外地上班的人员;
9、小孩在广州上学而没有缴纳社保的家长;
10、其他因各种原因未缴纳社保的人员。
二、个人社保代理原因
1、对于流动人员、失业人员以及其他在职流动人员来说,通过社保代理机构参保,可以保障个人在老年、患病、失业、工伤、生育时得到基本的社会福利保障,而且还可以自主选择不同的项目和基数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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