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档案鉴定方法 1.先易后难 民国档案较多的档案馆 , 鉴定工作要选好突破口 , 从实际出发 , 先易后难 。可以先鉴定诉讼档案 、会计档 案 、学校档案 。这些档案数量大 ,难度小 ,通过鉴定 , 不仅 可以获得经验 ,而且会取得较大成绩 。2.先行试点 鉴定民国档案必须严格要求 , 谨慎行事, 先行试点 , 逐步推开 。从一个省 、市(地区)来说 ,省、市(地区)档案 局应选择一两个档案馆鉴定民国档案 , 用以指导全省、市(地区)民国档案鉴定工作 。从一个档案馆来说 , 应选 择一两个全宗鉴定 , 取得经验。3.加强指导各省 、市 、自治区应组建权威的民国档案鉴定委员 会 ,负责本地区民国档案鉴定的指导 、监督与检查。4.聘请史志人员参加 研究单位的历史学者 、大中学校的历史教师有丰富 的历史知识 , 地方史志编修人员熟悉地方史 , 他们鉴定 档案历史价值的能力强于档案人员 。因此 , 档案人员与 史志人员组成各级档案馆民国档案鉴定小组是最理想 的班子 。 5.加强培训 省 、市(地区)档案局对各档案馆民国档案鉴定人员 要加强培训 ,未经过培训的人员不得参加鉴定 。 6.不区分全宗 ,不重新组卷 民国档案的整理虽然不很科学 , 全宗和案卷存在不 少问题 ,不便提供利用 。但是 ,一件档案已经固定在一个 卷内 , 一个案卷已经固定在一个全宗内 , 档案已经有了 固定的档号 。只要有档号 , 就能找到这件档案 。只有案卷 目录 , 当然利用不便 。如果编制文件级的检索工具 , 利用 不便的问题可以迎刃而解。因此 , 不需要在鉴定中或鉴 定前后重新划分全宗 ,重新组卷 。经过鉴定 ,整卷销毁的 在案卷目录上注明 , 卷内部分文件销毁的在卷内备考表 注明 。这样处理 ,以前的检索工具不至于报废, 而且节省人力 、物力和财力。7.销毁与交换 经过鉴定可以销毁的档案 , 要编制销毁清册 , 写出 申请销毁报告 ,经审查批准后方可销毁。属于销毁的档案可以在档案馆之间交换 , 各取所 需 ,互为补充 ,互通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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